首先,在市场经济条件下,企业的生命线是利润,企业以追求利润为目标。因此,在利益的驱动下,由于企业法制观念淡薄、财务会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等原因,企业往往就在财务上弄虚作假,对内对外搞两种账与两种表,欺上瞒下、谋取利益。出现这种情况,主要是因为目前我国对企业的财务会计的监管体系不健全造成的:
1.目前,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虽初步建立,但现代企业制度尚未完全建立。在此基础之上,从会计管理体制上看,财务会计人员就必须服从于企业法人代表。事实上,目前企业财务会计主管通常由厂长(经理)任免,其财务处理的独立性、客观性受到较大影响。
2.企业经营管理体制不完善,导致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存在诸多问题。例如,很多企业的闲置资产、账外资产、不良资产以及呆坏账等现象比较严重;很多企业的财务会计甚至没有相应的监督制度,财务会计人员只向上级领导负责,而不向投资人、国家财务审查机关等负责。
3.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外部监督体系没有建立。企业内部的财务会计监督体系形同虚设,外部的财务会计监督体系也不尽如人意。目前,我国企业外部财务会计工作的监督主要由企业的主管部门承担,这难免存在地方主义和保护主义的色彩。同时,由于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垄断性、私密性等特点,也使得企业外部的社会监督难以实施。
其次,我国现阶段的企业财务会计监管部门主要有财政部、税务局、证监会、审计署等多个部门。这些政府部门都有对企业财务会计监管的责任,然而往往由于各单位缺乏统一性,这也使得目前我国企业的财务会计监督工作错综复杂,矛盾丛生。这既造成了政府资源的重复浪费,也不断引起信息混淆。这些政府监管部门都有各自的侧重点,但在对企业财务会计监督的过程中并没有统一的安排与分工,而是各自为政,职责多有重复。在对企业财务会计的监督问题上甚至相互冲突,乃至相互推诿责任,从而严重影响了政府对企业财务会计监督的权威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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